县纪委组织全县纪检干部参加了为期三天的纪检监察业务培训。
3日上午,张洪主任给我们讲解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且开展了审理业务培训;下午徐翀、章海波两位主任分别为我们做了《扛起两个责任,增强反腐实效》和《开展六个专项行动,加强廉政专项行动》的报告;4日上午,还特别邀请到了省纪委潘友庆部长为我们讲解了《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新要求新方法》;林卉同志给我们辅导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如何开展;下午王先胜主任为我们上了题为《当前政风行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及对策》、张洪主任又为我们解读了《行政监察法》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5日上午还特意请来了党校的卢传红老师为我们上了题为《提升党性修养,做合格党员》的党课;特别邀请了市纪委董剑平主任为我们上了《纪律检查工作的程序和方法》;下午,党校田老师上了《让党章内化于心,外化与形》为题的党课。最后,县纪委的何文毅书记作总结,为我们提要求。
满满三天,满满的课程,满心的关怀培养,满满的专业知识和“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的正能量。本人收获多多,体会多多。下面主要谈三点体会:
一、清楚明白了新形势下纪委书记具体干什么?怎么干?
我们要在县纪委和本单位党委的双重领导下,本着“围绕中心,服从大局,服务发展”的指导思想,在积极、认真地完成县纪委和风景区党委、管委交办的相关事务外,坚决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一项十分重要的部署,切实推进“三转”。
首先是转职能。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 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找准定位、厘清职责、攥紧拳头,聚焦监督、执纪和问责三大主业,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集中精力抓好主业,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重点是转方式。改进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效能。1、深刻把握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规律,创新思想理念,摒弃惯性思维,改进方式方法,更加科学高效地履行执纪监督职责。2、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改革中发现的各种突出问题,督促科室和公司进行制度纠偏,堵塞漏洞。3、改进查办案件方式,立足抓早抓小,注重快查快结,建立健全党员干部问题的早发现、早处理机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诫勉、函询、教育,避免小问题酿成大错误。4、改进执纪监督方式,强化“再监督、再检查”职能, 推行函询、约谈、监察建议等制度,注重举一反三,提高监督实效。5、改进防治腐败模式,坚持教育为先、制度为本、监督为重、科技为辅,不断拓展预防领域。6、改进监督检查办法,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常态化工作机制,创新信访举报、个别谈话、社会调查和抽查个人报告事项等方式方法,着力发现问题,强化震慑作用。7、利用网站、微博、短信,加强反腐宣传,推进纪检监察业务公开,打造“阳光纪委”。
关键是转作风。加强作风建设,严明纪律要求。“打铁还需自身硬”, 作为风景区的一名纪检监察干部 ,要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坚定理想信念,践行群众路线,执纪为民、忠诚履职,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加强能力建设,开展教育培训,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基础工作,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工作实。要强化作风转变,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带头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组织、财经、工作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不负众望、不辱使命,以优良作风彰显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二、进一步重温了《党章》,对照《党章》要求,再问自己什么是党员?我为什么要入党?如何在新形势下做个合格的共产党员。
根据组织安排,为期3天的党章党规党纪专题集中轮训。在学习期间里,我用心聆听各位老师精彩授课,积极参加各项分组讨论交流,通过在学习中不断思考、在思考中认真感悟,感到在增强党性修养、提高综合能力等方面得到较大提升,对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党章》是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是党组织和党员的行为规范,是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必须遵循的根本准则。对于共产党员来说,有无党章意识或党章意识的强弱,实践结果很不相同。党员的党章意识强,就能自觉地坚信和遵守党章;党员缺乏党章意识,就不可能遵守和实践好党章,进一步加深了对党的历史、党的建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认识,牢固树立了“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三、明白了党员要尽职尽责。“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就要靠严明的纪律和规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纪律执行的主体是全体党员,问责条例贯彻党章,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问责,就是要倒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始终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让领导干部在用权时多一份敬畏和担当,不能再拿纪律和规矩不当回事,也不能再游离于管党治党责任之外了,切实做到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违反纪律立即处理,严格以纪律为标尺管住全体党员特别是80多万名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将制度执行抓严抓实。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问责条例作为管党治党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成果,只有落地才能见效。如果仅仅停留在有了制度规范,而不去狠抓重抓执行,管党治党的责任依然难以真正归位到位。要狠抓制度执行,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使制度真正成为硬约束而不是“软皮筋”。各级各地党组织,特别是组织、纪检、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要克服“老好人”思想,以担当精神抓好问责条例的贯彻落实,要严字当头、实字打底,抓严管严、抓实抓好,坚持“一碗水端平”,杜绝特殊化和“破窗效应”,尤其是对于那些在执行制度方面失职失责的,要敢于碰硬、敢于亮剑,坚决做到执纪必严、失责必究,让党纪党规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让有责必问成为常态。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无数事实证明,只有通过层层筑牢防线、层层压实责任,将监督管理的网织得越来越密,让管党治党真正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才能最大程度阻止党员干部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避免违规违纪违法的各类悲剧反复上演。各级党组织要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失责就必须被问责,而且终身问责。少数地方单位的领导干部缺乏担当精神,对于班子成员和下属职工的监督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失之于松,满足于你好我好大家好,而实际上是你不好,我不好,大家不好。问责条例的审议通过,将从根本上打破这一“僵局”,这也是倒逼解决“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以及腐败问题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从而倒逼各级党组织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担当责任,在党忧党,为党尽职、为民尽责。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党内问责由规定升格为条例,层级更高,覆盖更广,权威性也更强,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器,必将为全面从严治党再加制度砝码。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只有让问责条例的各项要求落地生根,才能真正发挥好重器的重磅作用以及“利器”的利剑作用。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以及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担当精神抓好落实,让问责条例真正发挥治党、管权、治吏的积极作用。让问责条例时刻牢记于心,不时指导和规范着我们的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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