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智慧药房和电子处方流转工作的思考
开展智慧药房、电子处方流转是一项惠民、便民措施,为患者提供新型的取药方式,与现行医院药品可形成互补,有助提升我区服务能力,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一、创新背景
近年来,由于多方原因,医院处方外流受限,《处方管理办法》及医改工作的相关要求无法实现,导致药品零售行业在合规性经营和生存发展之间陷入两难困境。今年4月,通过广州华润学习考察,了解到药店诊所通过智慧药房工作中,加大处方药规范销售的整治力度,倒逼药品零售行业规范经营,有效破解处方药销售难题。我们要与各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研发搭建了全市首个零售药店“电子处方服务系统”。
二、便民流程
据了解,在广州和浙江省试点药店里,安装“电子处方系统”的电脑位于药房醒目位置,并配有摄像头、语音听筒和手机等配套设备。消费者首次到药店购买处方药时,通过电子处方平台填写基础信息并提交,由系统呼叫在线医师,医师通过网络与消费者进行交流互动,了解病情,远程诊断,开具电子处方后实时发送到药店端,由药店药师查收打印处方后,依据电子处方向消费者销售处方药并签名确认。
三、社会效益
平台实现了执业医师在线即可向消费者提供健康咨询、轻症诊疗和电子处方指导用药等服务,有效解决了药店销售处方药无处方来源的瓶颈,在规范药店经营行为的同时,降低监管风险,满足群众购药需求。
四、建议意见:
1.智慧药房药品品种、规格、价格等应与医院实行“4+7”集中采购药品品种、价格等保持一致,同时要使用药品通用名,加大药品配送工作力度。
2.鉴于目前现状,暂不建议接入医院Lis系统。
3.医院实行人力资源成本核算,建议设立药事服务费,强化药事管理。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