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民政局落实人口计生优惠政策经验材料
为真正维护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利,真正在普惠政策中体现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真正使计划生育家庭得到更多的实惠,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鼓励和引导公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该县民政局从六个 方面认真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
1、对将来符合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而暂时年龄未达到规定标准的,特别是独女或双女已出嫁离家的困难家庭,优先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
2、对因节育手术事故而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生活困难的二女结扎户和独生子女领证户,优先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
3、对符合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按照分类施保的原则,在同等条件下,城市低保提高补差额,农村低保提高救助档次。
4、对农村独生子女死亡的家庭,在其父母自愿的原则下,优先安排进入五保供养服务机构。
5、城乡独生子女领证户、二女结扎户家庭成员因病住院,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在申请大病医疗救助时,其救助标准适当提高。
6、因病、因灾造成生活困难的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户结扎家庭,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给予必要的救济,救济标准高于其他的救济对象。
第二篇:民政局计生优先优惠政策
*县民?2014?*号
*县民政局
关于计划生育家庭实行优先优惠政策的意见
为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生育水平,推动人口问题的统筹解决,根据中央、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省市县八部门《关于在普惠政策中对计划生育家庭实行优先优惠的若干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县和民政工作实际,就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优惠政策提出如下意见。
一、农村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优惠的范围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是指农村居民中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的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
二、对计划生育家庭实行优先优惠的内容
(一)县民政部门直属的养老机构优先为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父母提供养老服务,并在相关收费上给予20%的优惠减免。
(二)将符合条件的农村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父母和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法定赡养人无赡养能力的计划生育家庭父母(年满60周岁)纳入五保供养范围。
(三)在实施农村低保工作中,优先将符合规定条件和标
准的计划生育家庭纳入低保范围,保障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当地人均低保补差。
(四)在家庭农村医疗救助工作中,资助符合规定条件和标准(指低保、五保和优抚对象)的计划生育家庭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
(五)对符合规定条件和标准的计划生育特困家庭大病治疗优先给予医疗救助,救助标准高于同期同批平均标准5%。
(六)在灾民救助、救助款物发放工作中,在同等条件下,适当照顾计生家庭。
(七)在整村推进扶贫开发中,结合全省实施的“细胞工程”对农村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实行“两优先”、“一提高”,即优先安排资金和项目的扶持,优先安排参加技术、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并比一般扶持户提高不低于10%的扶贫资金或实物量(所提高部分的资金或实物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三、对计划生育家庭实行优先优惠的基本程序
在普惠政策中对计生家庭实行优先优惠,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凭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发给的《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优惠证书》到民政部门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四、其他要求
民政局为此成立协调小组,主管计生工作的副局长为具体协调人,办公室、社政科、低保科、优抚科、扶贫办为承办机构。办公室或专管计生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的申请受理工作,并建立计划生育优先优惠台账,定期承报具体协调人,研究落实各项优先优惠政策,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二o一o年七月十日
第三篇:人口计生经验交流材料
深化改革创新机制
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深入开展
尊敬的xxxx:
根据会议要求,现将xxx近几年在综合改革方面的主要做法和体会向各位领导和同仁作一汇报,不足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建立以“绩效管理”为主体的综合决策机制,使“四到位”落到实处
xxx始终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
划。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认识、责任、投入、人员”四个到位。一是xxx每年多次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听取汇报,召开专题会议,出谋划策,着力解决实际问题,扎实推动综合改革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建立党政领导和计划生育部门目标管理责任制,并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严格兑现奖惩;三是优先把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做到逐年增长。四是想方设法增加编制和配备人员, 通过公开招录财政档案工资人员、采用定岗不定人、xx两级双向管理的方法,有效地保证了计生干部相对稳定;并通过轮岗交流、调训等方法,建立起了“能上能下、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促进了计生干部工作能力和水平的提高。
二、建立以“达标”为主导的优质服务机制,使创建工作有新突破
一是按照规范化、标准化服务站建设要求,对xxx服务 1
站进行扩建、新建,并新建消毒供应室。对xx个村级计生服务室统一标识、统一规格,重新挂牌;二是通过xx公开招录,新增技术人员xx名,对xxx服务站实行集团化管理,xx服务站技术人员、医疗设备、流动服务车采取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的方法,实现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促进的管理目标;三是在xxx的指导下,增设“技能操作培训基地”、“vip室”,拓展了刮痧、拔罐等服务项目;四是分别邀请xxx乳腺病专家xx教授及xxx计生科研所的专家来开展乳腺病专科检查和“两癌”普查项目,共有xx名育龄群众接受了检查;五是通过设立孕前优生咨询门诊,在xxx设立叶酸片和计生宣传材料免费发放点,积极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六是实施周点评月考核制度,有效的规范了技术服务。育龄群众接受基本的生殖保健服务率和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率均达xx%以上,群众满意率达xx%以上。
三、建立以“婚育新风进万家”创建活动为主导的宣传机制,构建和谐的人文环境
一是将xx“新型生育文化园”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在xx设立永久性计划生育宣传广告牌;建立完善xx“计划生育一条街”宣传版面20块,实现了xx有计划生育“一条街”、xx有“一面墙”;二是利用人口学校、会员之家、计生服务站、留守儿童绿色网吧、远程教育及广播电视媒体等宣传主阵地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举办集体婚礼、文艺汇演、知识竞赛等,营造浓郁的宣传氛围;三是编印发放贴近群众、实用性强的计生知识手提袋、围裙、扑克牌、挂历、口 ……此处隐藏3959个字……发放扶助金。扶助对象年满60周岁时,享受国家规定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扶助金不计入其家庭收入,不影响已享受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户”待遇。
四 扶助对象确认程序
1、本人提出申请
2、村民委员会审议并公示;
3、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公示;
4、县(市)计划生育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并公示;
5、地(州、市)计生和陈财政部门审批备案、并报自治区人口计生委、财政厅备案。
三 “少生快富”工程
2014年,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门《关于印发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自治区人口计生委和自治区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运行与管理,还下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少生快富”工程项目资格确认工作规范》(试行),标志着我区“少生快富”工程全面启动。其内容如下:
一、“少生快富”工程项目户的基本条件
1、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普遍允许生育三个孩子政策的夫妻。即夫妻双方均为本行政区域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的少数民族夫妻。成建制转为非农业户口,但计划生育政策任然允许生育三个孩子的夫妻,可以纳入工程实施范围;
2、夫妻现有两个子女,自愿放弃生育第三个孩子,并采取长效节育措施(含结扎、上环、皮埋);
3、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含49周岁)。离婚、丧偶现无配偶的,不纳入工程实施范围。夫妻双方再婚后剩余的子女合并计算;依法收养子女,且未解除收养关系的,计入现存子女数;
二、奖励金发放标准:一次性奖励3000元
三、“少生快富”工程对象资格确认程序
1、符合条件的夫妻自愿提出申请;
2、村委会审议、公示
3、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公示、签订协议;
4、县(市、区)人口计生委审核、确认,并组织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四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子女升学加分政策
2014年,为了进一步体现党和政府对农村领取《关荣证》家庭的关爱和照顾,不断完善我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结合我区实际,自治区人口计生委和自治区教育厅联合下发了《农村领取<光荣证>家庭子女报考区内高校和内地新疆爱那个高中班及区内初中班考生加分的实施方案》,标志着我区农村领取《光荣证》家庭子女报考区内高校和内地新疆高中班及区内初中班考生加分政策全面启动。其内容如下:
一、 加分对象的确认条件:
2、
3、
4、 本人及父母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的; 所在家庭按规定已领取《光荣证》的; 2014年1月1日以后,由“非农业户口”转为“农业户口”的家庭,其子女不享
受加分政策‘
5、 报考内地新疆高中班、区内初中班的报名学生户口性质按照区内新疆高中、区内
初中班招生工作规定中“户籍条件”予以界定。
二、 加分分值
报考内地新疆高中班、区内初中班的农村领取《光荣证》家庭的子女,在考试总分上加5分。报考区内搞笑的农村领取《光荣证》家庭的 子女,在考试总分上加10分,以上加分不实行累计加分,每名学生只能享受一次加分。
6、
1、
2、
3、
4、
5、 工作程序 本人申请; 乡(镇)计生办初审; 县(市、区)人口计生委审核、公示、确认; 地(州、市)人口计生委复查; 自治区人口计生委负责将各地(州、市)人口计生委上报的《花名册》审核汇总
后,分别送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
6、 自治区教育厅将加分照顾对象名单在新疆教育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对
公示无异议的按政策予以加分。内地新疆高中班、区内初中班考生加分照顾分数不计入考生总成绩,由自治区教育厅在公示考试(测试)成绩时一并公示。
五 南疆三地州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特殊奖励政策
2014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促进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社会和谐、经济发展、民族繁荣、大力培育农村新型生育文化理念,提高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社会地位,尽快使农村计划生育家庭脱贫致富,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自治区人口计生委和自治区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南疆三地州建立积极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特殊奖励制度的实施方案》,标志着我区在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开展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特殊奖励制度全面启动。其内容如下:
奖励对象的基本条件
1、 本人及配偶均为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行政区域的
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执行三孩生育政策的
农村少数民族夫妻;
3、 按生育政策自愿生育一个孩子,并领取《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或自愿少生
育两个孩子,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
4、 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女方年龄超过49周岁,但已于2014年10月1日
前领取《光荣证》的夫妻,可纳入南疆三地州计划生育奖励制度);
5、
6、 自愿采取一项长效节育措施; 现已离婚、丧偶的,不纳入南疆三地州计划生育奖励制度范围。
奖励资金发放标准
领取《光荣证》并采取了长效节育措施的夫妻,可于当年申请享受奖励待遇;第二年,对按照程序最终确认的奖励对象,给予每对夫妻一次性3000元奖励金;从第三年起,按照每人每年60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金,直到其亡故为止。
六 2014年全区将投入2.19亿落实农牧民计生奖励政策
2014年4月上旬,为了进一步发挥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作用,解决理念奖励金欠账问题,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又做了一项重大决策;将自治区《条例》规定的农牧民奖励标准语国家“少生快富”工程奖励标准进行衔接,一律按照3000元的标准进行奖励。工程范围内的三类家庭:自愿少生两个子女的农村少数民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家庭、女方年龄超过49周岁的农村少数民族领取《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家庭和少生一个子女的农村汉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家庭,共计103000多户,按照每户奖励3000元测算(上述三类家庭中有部分家庭已按《条例》规定兑现过不等数额的一次性奖励)。并决定2014年一次性落实奖励资金21872万元。其中,自治区本级投入15310万元,地县两级投入6581万元。
这一重大政策的出台和实施,必将极大的调动广大农村各族权重自觉实施计划生育的积极性,从而为自治区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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