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处“减证便民”情况汇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方便群众办事精神,惠州市民政局于2015年9月25日下发关于转发《广东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民函(2015)266号),文件要求:除对涉台和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继续出具证明外,婚姻登记机关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我局婚姻登记处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对取消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进行张贴公告,坚持落实让群众少跑腿、少费心的原则,给群众带来实在的方便,同时也提高了婚姻窗口的办证效率、解决了婚姻证明比结婚证重要的尴尬问题。通过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对各类事项、办事环节及证明材料审核,切实减少了繁琐手续,确保婚姻工作取得实效。
龙门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2017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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