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乡镇扶贫工作站建设的意见
(建议稿)
各乡镇: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确保如期实现户脱贫、村出列、区摘帽的目标,根据当前脱贫攻坚实际,现就加强乡镇扶贫站建设提如下意见:
一、明确工作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区关于扶贫开发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草拟本乡镇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和措施,提交区委政府研究决定,并组织实施;
3.负责扶贫政策宣传,相关材料撰写;
4.负责本乡镇扶贫开发统计,贫困人口摸底调查、统计、建档立卡、数据质量监测;
5.负责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国办系统、省办系统及配套系统的维护管理、信息更新;
6.统筹协调本乡镇扶贫开发项目规划、设计、论证和申报工作,协助做好项目的实施和监管;
7.配合财政部门做好扶贫资金的拨款报账及扶贫项目物资的管理、发放等工作;
8.配合民政、卫计、人社、残联、住建、教育、农委等部门做好“十大工程”政策落实工作;
9.承办区扶贫开发领导组办公室和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扶贫开发工作等。
二、配强工作人员
各乡镇要在2017年的基础上,进一步配齐配强扶贫工作站力量,除分管领导以外,扶贫工作站要确定5-8名具有吃苦耐劳精神、工作责任心强的专职人员,专职负责乡镇脱贫攻坚日常工作,其中,扶贫工作站长1人,负责系统维护不少于2人,负责十大工程项目和综合业务2-5人。
三、加强业务培训
为实现扶贫工作站人员的能力和素质进一步提升,要加大培训力度,一是要做好扶贫工作站人员的技能培训,着力提高扶贫工作站人员的业务能力,帮助其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任务,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二是要做好对新进人员的业务培训,让他们尽快熟悉扶贫政策,掌握工作方法,快速开展工作。
四、强化后勤保障
乡镇扶贫工作站要按照“五有”(有人员、有场所、有办公设备、有制度、有工作经费)标准进行建设,切实做好后勤保障,确保乡镇扶贫工作站能够正常开展工作,为切实做好扶贫各项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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