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实行目标管理是新时期加强党的建设的新举措。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为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统一标准,分类组织;量化计分,客观公正;促进工作,鼓励创新。
二、考核范围
所有基层党支部。
三、考核内容
1、班子建设;2、组织建设;3、思想建设;4、作风建设5、制度建设;6、文化建设;7、工作业绩。
四、考核方式
实行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根据工作需要确定,采取“听、查、看、访”等方式。在各党支部自查的基础上,由处党委考核组统一到各支部进行考核,逐项打分,并结合平时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考评结果作为基层党支部评先和干部评优的重要依据。
五、组织领导
1、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党建工作,积极主动抓好落实。要建立具体的分工负责工作机制,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卓有成效。
2、认真组织学习,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提高认识,并结合各党支部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并逐步抓好落实。
3、各党支部要及时向处党委报送党支部工作计划、总结、信息等材料,以便总结经验,推广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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